请问,为什么取保候审申请书需要先交到办案人手中,而不是直接交到检察院呢?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1-20 14:16
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①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在7天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③司法机关同意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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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没有明文规定取保候审申请书什么时候提交,一般来讲,只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了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在接到强制措施的通知之日起就可向上述机关提交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也即若需要申请取保候审的,从收到通知之日起可以提交申请。
上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三日内作出决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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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第51条没有规定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流程为:首先由犯罪嫌疑人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其次,经办案机关审查后,同意取保候审的,申请人需向办案机关提供相应的担保: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另一种是提供保证金。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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